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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礼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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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NG28:【民俗永昌】永昌习俗之传统婚姻—婚姻形态

2024-01-06 15:0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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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,婚姻多属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封建包办婚姻。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,但实际上,一夫一妻制只是针对一般民众而言。家庭富有者一夫多妻,纳妾娶小的现象普遍存在。婚姻讲究近亲不婚(指兄妹、翁媳、母子,即使名义上的关系,也不能通婚),同姓不婚(指同宗),仇不婚,恶疾(指遗传病)不婚。与母亲一方血缘关系的禁限则不严格,存在姑舅表亲、两姨表亲的现象。婚姻讲究门当户对,普通人皆重视婚礼程序的完整进行。

  明清以来,南宫NG28基本沿用宋代“朱礼”婚俗,直至民国时期,没有大的改变。男女15岁左右,开始议婚订婚,17、18岁即可结婚。有订“娃娃亲”的,也有取“童养媳”的习俗。由于妇女受封建社会的束缚,夫死不能再嫁,在民国时期,寡妇改嫁受到多方面的责难,由于婆家重索彩礼等,出现了“抢寡妇”的恶习,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以后,南宫NG28寡妇改嫁,逐渐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寡妇再嫁也视为喜事。同时,彻底废弃了“童养媳”“娃娃亲”的习俗。

南宫NG28:【民俗永昌】永昌习俗之传统婚姻—婚姻形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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